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

受侵犯的不是国家主权,而是独裁权

作者: 章文

      一直以来,在人权和主权之辩中,有一句话是经常被引用来做有力论据的,并成为坚固的挡箭牌:国家主权不容侵犯!

      可是,这里得注意一个前提:国家主权属于谁?按照通行政治学理论,国家由人民组成,主权当然归属全体人民,但是人民太分散,没办法行使“国家主权”,于是委托给人民授权成立的政府去行使。

      因此,政府只是前台掌柜,“国家主权”的幕后老板是全体人民,所谓“主权在民”是也!

      明白这个道理后,我们再来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,国家主权才是不容侵犯的。

      当外国势力进入某国遭到大部分(或者全体)人民反感且抗拒时,该国国家主权就有被侵犯的危险。例如当年希特勒治下的德国对其他欧洲国家的侵略,以及日本对中国等亚洲国家的入侵,就毫无疑问地侵犯了这些国家的主权。

      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,当外国势力是应某国大部分人民的请求而进入该国的,是来帮助该国大部分人民抗击侵犯他们人权的暴君时,该国主权并未被侵犯。当年美苏军队帮助中国击退日军,今天多国部队协助利比亚反对派打击卡扎菲,哪里侵犯了这些国家的主权?

      须知,利比亚的主权不属于卡扎菲政府,而属于利比亚人民。今天卡扎菲政府对其人民实行暴政,严重侵犯他们的人权,此时国际社会应利比亚人民的请求介入阻止,不但保护了利比亚人民的人权,且正因此也捍卫了利比亚的国家主权。

      毫无疑问,独裁者以及暴君们经常用“国家主权不容侵犯”来为他们在国内的肆意妄为做辩护,当挡箭牌。但世界荒谬并可悲的是,被这些独裁者和暴君们奴役的人们,也往往看不清此点。

      这里不妨引用一段老友方文的话来做结语:

      近20年来,随着“主权不能成为侵犯人权的挡箭牌”这一观念的逐步确立,我们可以看到,被干预的其实都不是国家,而是某个政权,准确地说是某个依靠私家军队的统治集团。当这个统治集团被摧垮,不再有能力危害人类社会的时候,干预也就停止了。

      我们看曾经被干预的国家,塞尔维亚、伊拉克、阿富汗...哪个国家目前没有主权?失去权力,失去合法性的,是米洛舍维奇集团、萨达姆集团、塔利班集团,以及即将的卡扎菲集团。

http://molihuaxingdong.blogspot.com/2011/04/blog-post_258.html

--原载:《华夏快递》,2011-03-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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